“…我们用来做决定的标准是否可能与主的标准不一致? 如果主希望我们当前对教会的委身成为首要的优先事项, 而我们却把它当作微不足道的事情, 这岂不会使我们将神的指引’的所有观念变成空谈? 很显然, 我们必须明白在我们的优先次序中, 对现有教会的委身应当占据怎样的位置. 本文将指出其他一些被用来寻求指引的因素应当服从于这一点…”
当对健全教会的忠诚变成错误时
是否存在某些情况, 信徒必须要离开在教义上健全的教会? 遗憾的是, 确实有些教会会有严重的失误, 以至于如果无法加以纠正, 基督徒就有责任离开. 尽管一个教会可能全心相信圣经的基本教义, 但若陷入了某种严重的罪中, 它就不再适合或有资格继续作为教会存在, 也不再配得成员的忠诚. 我们在<启示录>中看到类似的情况: 以弗所教会被告诫, 若不悔改, 就要被 “把灯台挪去”, 也就是失去其作为真教会的地位. 以下是三种严重违背神吩咐的教会行为, 若教会拒绝纠正这些问题, 敬虔的信徒就必须离开:
- 如果教会在成员犯了严重的罪行时, 却拒绝执行纪律, 我们就有责任提出抗议; 若教会仍拒绝顺服神的话语, 我们就应当离开. “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, 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” (以弗所书 5:11). 新约圣经对教会的圣洁极为重视, 并且<哥林多前书>第5章也清楚地指出了施行纪律的重要性.
- 如果教会丝毫不顺服大使命, 拒绝传福音, 没有参与福音事工的意愿, 无论怎样激励都无济于事, 那么信徒很可能有责任离开该教会. 地方教会必须传讲福音, 这是其首要职能; 若忽视此职能, 就会失去忠心信徒的忠诚. 信徒怎能将自己的一生浪费在一个懒惰、无心或不顺服的教会中? 为何要因教会不愿参与救主最宝贵的工作, 而变得无果效呢?
- 如果教会忽视圣经的标准, 允许使用世俗和属肉体化的敬拜和传福音方式, 那么真正的信徒必然会经历巨大的良心危机. 信徒怎能信奉一个败坏圣洁, 让人参与不敬虔敬拜的教会? 这明显违背了<雅各书>4:4: “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?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, 就是与神为敌了”. 在这些方面, 对主及其命令的忠诚, 必然高于对本地教会的忠诚.
即便教会在基本教义上是健全的, 但若有以上三种情况, 也失去了成员继续效忠的资格.
然而, 在没有上述问题的情况下, 我们必须相信是神呼召我们加入教会并命令我们对教会忠诚. 我们应当视自己为这个身体中永久的肢体, 直到神亲自带领我们另有所属. 在一个健全且积极的教会中, 我们应当忠心不移, 甘心事奉. 基督徒的生命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个体主义人生, 而是与弟兄姊妹一同劳苦, 并肩作战的团体生活, 是神安排我们在其中配搭服事的属灵单位.
主啊, 万福之源泉, 成全教会在世间;
坚定信靠不离弃, 爱作联结大能力.
愿主将我灵相联, 彼此合一归主前;
引我走平安正道, 圣洁和谐乐主怀.
圣灵运行来引导, 赐下多样恩与才;
按你旨意设各位, 忠心服事不懈怠.
彼此服事不推辞, 互为肢体显主慈;
恩典恩赐皆善用, 成全主手所造工.
– 查尔斯·卫斯理(Charles Wesley)